自治区、南宁市物价局隆重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

58日上午,区、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朝阳花园联合举行《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咨询活动。自治区物价局韦艳兰局长、南宁市物价局蓝强局长等领导,两级物价局及所属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监测中心、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全体同志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这次广场活动,是自治区物价局、南宁市物价局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活动,旨在以《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价格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规定在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提升价格部门的整体形象,推动区、市价格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同时,扩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价格举报电话的窗口作用。

活动现场设立了价格咨询宣传台,现场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现场提供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咨询,引导市民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向过往群众散发2000余份宣传材料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联系卡,同时在现场还展出了两块宣传板报。现场的宣传资料内容丰富,包括《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两级价格主管部门所取得的工作成效、《价格法》基本知识、价费政策、价格举报知识等内容,让市民了解物价部门价格收费政策,了解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电价、水价、停车费等问题。现场宣传活动进行的同时,区、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领导亲自值守 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听群众的来电,对群众来电咨询进行政策解答。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投诉咨询80余件,其中价格投诉15件,价格政策咨询60余件。举报、咨询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等方面,对投诉的问题,区、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将派员进行调查处理。

活动中,有三个应急小组在现场待命,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检查。有市民在现场举报说,南宁市共和路百盛商场前自行车停放收费超过标准。检查组当即出动,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停车点确实存在未明码标价及超标准收费等行为,检查人员当场对收费员超标准收费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将对收费单位进一步调查。

活动当天,还在百货大楼、北京华联、梦之岛等大型商场,设立价格咨询台,并发放宣传资料、价格举报电话联系卡。在民族大道电子广告屏激动播放“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当您的价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公益广告。

这次宣传活动还邀请了区、市各大新闻媒体到场,《南国早报》、《南宁日报》及区、市电视台等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前期宣传和现场报道,扩大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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