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4月15日起封闭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为保障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下达车用乙醇汽油价格的通知》和《关于下达使用乙醇汽油试点区域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3月28日,南宁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车用乙醇汽油价格及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价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组织对相关加油站、汽车维修企业执行价格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迅速与南宁市交通局运管处联合组成两个检查组,目前已出动42人次,检查了市区内车辆维修企业22个和加油站6个。各县(区)物价部门也分别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车辆维修企业和加油站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加油站执行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比较好,没有发现超政府规定价格的行为;大多数车辆维修企业能够认真执行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的限价政策,但也有一些车辆维修企业违反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如有的车辆维修企业对进口车、高档车直接提高收费标准;有的车辆维修企业推出多个清洗套餐,变相提高清洗服务价格;还有的车辆维修企业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外加收拆装油箱工时费;一些车辆维修企业不公示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的价格和内容。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了纠正,采取了提醒、告诫的方式,要求车辆维修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限价政策,要求维修企业主动将超标准收费价款清退给消费者,并将清退情况登记造册上报我分局。下一步,我们将对严重违反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这次乙醇汽油价格和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价格的检查,我们邀请了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南宁日报、当代生活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得到了这些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通过宣传,使广大的消费者了解到车用乙醇汽油及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服务的价格政策,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不少消费者对车辆维修企业违反限价政策的行为进行了举报;同时,也对乙醇汽油销售和车辆维修企业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