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农业)

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农业)

部门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和范围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宁市植保植检站       
 国内植物检疫费  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货主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52号、                                   桂财综[2007]54号 
 1 粮谷类   含稻、麦、玉米、薯类、牧草、豆类及其他
 (1)调运检疫收费 货值的0.6%,最低0.5元   
 (2)产地检疫收费 产值的0.4%,最低1元   
 2 经济作物类     
 (1)调运检疫收费 货值的0.7%,最低0.7元   
 (2)产地检疫收费 产值的0.45%,最低1元   
 3 水(瓜)果类     
 (1)调运检疫收费 货值的0.8%,最低1元   
 (2)产地检疫收费 产值的0.6%,最低1元   
 注:1、依法对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和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以及对境外引种进行疫情监测,均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收取检疫费;2、种子、苗木等到繁殖材料的检疫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计收,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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