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档案)
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档案)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和范围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备
注
档案局
(一)
档案复制费
为落实房、地、财产、债权、债务、学历、工龄和解决纠纷、生产建设或进行其他盈利性、商业活动以及进行汇编出版等有经济收益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均属收费范围
[1992]130号价费字、
桂财综[2007]54号
1
16开解放前档案
元/页
0.6
2
8开解放前档案
元/页
1.2
3
16开解放后档案
元/页
0.4
4
8开解放后档案
元/页
0.8
5
复印图纸证件
在上述基础上加倍收费
6
拍照、摄影档案
元/张
10
(二)
档案保护费
利用一般档案进行复印、照像等的单位和个人
价费字[1992]130号、
桂财综[2007]54号
1
明清(含明清)以前的一般档案(价值珍贵的除外)
元/页
0.15
2
民国时期档案
元/页
0.05
3
革命历史时期档案
元/页
0.1
4
建国后档案
元/页
0.05
5
对特别珍贵的历史档案
复制保护费按同时期档案收费的3倍收取
(三)
证明费
价费字[1992]130号、
桂财综[2007]54号
1
出具学历、工龄等证明
元/份
2
出具学历、工龄等项证明的单位和个人
价费字[1992]130号
2
出具房、地产等证明
元/份
10
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的单位和个人
(四)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
申请者
桂价费[2006]359号
1
初级
元/人·次
150
2
中级
元/人·次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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